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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表一表快活的老犹太和南希小姐是何等宠爱奥立弗-退斯特。

    在小红花山最肮脏的地段,有一家下等酒馆,酒馆的店堂十分昏暗,这里冬天从早到晚点着一盏闪闪烁烁的煤气灯,就是在夏天,也没有一丝阳光照进这个阴森幽暗的巢穴。这家酒馆里坐着一个正在独斟独酌的汉子。他穿一身平绒外套,淡褐色马裤,半长统靴带套袜,守着面前的一个白锡小酒壶和一只小玻璃杯,浑身散发出浓烈的酒味。尽管灯光十分昏暗,一个有经验的警探还是会毫不迟疑地认出这就是威廉-赛克斯先生。一只白毛红眼狗伏在他的脚下,时而抬起头来,两只眼睛同时向主人眨巴眨巴,时而又舔舔嘴角上一条新的大口子,那显然是最近一次冲突落下的。

    “放老实点,你这狗东西!别出声!”赛克斯先生突然打破了沉默。不知是因为这样专注的思索却被狗的眼光打乱了呢,还是因情绪受到思维的推动,需要冲着一头无辜的畜生踢一脚,以便安神静气,这个问题还有待讨论。不管原因何在,结果是狗同时挨了一脚和一句臭骂。

    狗对于主人的打骂一般不会动辄予以报复,可赛克斯先生的狗却跟它的当家人一样生性暴躁,在这一时刻,或许是由于感到受了莫大的侮辱吧,它也没费什么事,一口便咬住了一只半长统靴,使劲摇了摇,便嗷嗷叫着缩回到一条长凳下边,正好躲过了赛克斯先生兜头砸过来的白锡酒壶。

    “你还敢咬我,你还敢咬我?”赛克斯说着,一手操起火钳,另一只手从衣袋里掏出一把大折刀,不慌不忙地打开。“过来啊,你这天生的魔鬼。上这边来。你聋了吗?”

    狗无疑听见了,因为赛克斯先生说话时用的是极其刺耳的调门中最最刺耳的一个音阶,然而它显然对于脖子上挨一刀抱有一种说不出的厌恶,所以依旧呆在原来的地方,叫得比先前更凶了,与此同时亮出牙齿,咬住火钳的一端,像一头不曾驯化的野兽似的又咬又啃。

    这种抵抗反而使赛克斯先生更加怒不可遏,他双膝跪下,开始对这头畜生发动极其凶猛的进攻。狗从右边跳到左边,又从左边跳到右边,上下扑腾,咆哮着,吠叫着。那汉子一边又戳又捅,一边赌咒发誓。这场较量正进行到对于双方都万分紧急的当儿,门忽然打开了,狗立刻丢下手持火钳和折刀的比尔-赛克斯,夺路逃了出去。

    常言说一个巴掌不响,吵架总得双方。赛克斯先生一见狗不肯奉陪,失望之下,立刻把狗在这场争执中的角色交给了刚来的人。

    “老鬼,你搀和到我和我的狗中间来干吗?”赛克斯凶神恶煞地说。

    “我不知道啊,亲爱的,我一点儿不知道。”费金低声下气地回答——来人原来正是老犹太。

    “不知道,做贼心虚!”赛克斯怒吼道,“没听见嚷嚷吗?”

    “比尔,一点声音也没有,我又不是死人。”犹太人回答。

    “喔,是的。你没听见什么,你没听见,”赛克斯发出一声恶狠狠的冷笑,应声说道,“偷偷摸摸地跑来跑去,就不会有人知道你是怎么出去进来的了。费金啊,半分钟以前,你要是那只狗就好了。”

    “为什么?”费金强打起一副笑脸问。

    “因为政府虽说记挂你这号人的小命,你胆子连野狗的一半都赶不上,可它才不管人家高兴怎么样杀掉一只狗呢,”赛克斯一边回答,一边意味深长地合上折刀。“就这么回事。”

    费金搓握手,在桌边坐了下来,听了朋友的这一番打趣,他假装乐呵呵地笑了笑。可是,他心里显然正烦着呢。

    “一边笑去,”赛克斯说着,把火钳放回原处,带着露骨的蔑视扫了他一眼。“一边笑去。轮不到你来笑话我,除非是喝了夜酒以后。我胜你一头,费金,我他妈会一直这样。听着,我完了你也完了,所以你给我当心点。”

    “好,好,我亲爱的,”犹太人说道,“我全懂,我们——我们——彼此都有好处,比尔——彼此都有好处。”

    “哼,”赛克斯似乎觉得老犹太得到的好处远比自己多,“得啦,你有什么要说的?”

    “保险着呢,都用坩锅熬过了。”费金答道,“你的一份我带来了,比你应得的多了许多,我亲爱的,不过我知道,下次你不会亏待我,再说——”

    “少来那一套,”那强盗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在什么地方?拿来。”

    “行,行,比尔,别着急,别着急,”费金像哄孩子似地回答,“这儿呢。分文不少。”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张旧的棉手帕,解开角上的一个大结,取出一个棕色小纸包。赛克斯劈手夺过纸包,忙不迭地打开来,一五一十地数着里边的金镑。

    “就这些,是吗?”赛克斯问。

    “全在这儿了。”费金回答。

    “一路上你没有打开这个包,私吞一两个?”赛克斯满怀狐疑地问道,“别装出一副受委屈的样子,这事你干过多次了,拉一下铃。”

    说得明白一点,这些话下达了拉铃的命令。铃声唤来了另一个犹太人,比费金年轻一些,但面目一样可憎。

    比尔-赛克斯指了指空酒壶,犹太人立刻领会了这一暗示,又退出去盛酒去了,退出去之前,他与费金交换了一道异样的眼色,费金抬了抬眼睛,好像正等着对方的眼色似的,摇摇头作了回答,动作幅度极小,即使是一个细心旁观的第三者也几乎察觉不到。赛克斯一点也没发觉,那功夫他正弯腰系上被狗扯开的靴带。假如他注意到了的话,很可能会把两人之间一闪而过的暗号当作一个不祥之兆。

    “这儿有人吗,巴尼?”费金问,目光依旧没有从地上抬起来,因为赛克斯已经抬起头来。

    “一个人也没有。”巴尼回答,他的话不管是不是发自内心,一概是打鼻子里出来。

    “没有一个人?”费金的嗓门里透出惊奇的意思来,也许是打算暗示巴尼,他不妨讲真话。

    “除了达基小姐,没别的人。”巴尼答道。

    “南希!’赛克斯嚷了起来,“在哪儿呢?我真服了她了,这姑娘是天才,我要是说瞎话,让我成瞎子。”

    “她在柜上点了一碟煮牛肉。”巴尼回答。

    “她上这儿来,”赛克斯斟上一杯酒,说道,“叫她来。”

    巴尼怯生生地看了一眼费金,像是在征得他的许可,见老犹太默默地坐着,眼睛都没抬一下,便退了出去,不多一会又领着南希进来了,这姑娘还戴着软帽,围着围裙,手拿篮子和大门钥匙,全副行头一样不少。

    “你找到线索了,是不是,南希?’赛克斯一边问,一边把酒杯递过去。

    “是的,找到了,比尔,”南希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答道,“真把我累得够呛。那毛孩子病了,床都下不了——”

    “噢,南希,亲爱的。”费金说着,头抬了起来。

    当时,费金那赤红的眉毛怪里怪气地皱了起来,深陷的双眼半睁半闭,他是不是在向藏不住话的南希小姐发出警告,这并不重要。我们需要留意的是以下事实,那就是,她忽然打住,向赛克斯先生抛过去几道妩媚的微笑,话锋一转谈起别的事情来了。过了大约十分钟,费金先生使劲咳嗽了几声,南希见他这副模样,便用围巾裹住肩膀,说她该走了。赛克斯先生想起自己和她有一段同路,表示有意要陪陪她,两人一块儿走了,隔不多远跟着那只狗,主人刚走出视野,狗就打后院溜了出去。

    赛克斯离开了酒馆,费金从屋门口探出头去,目送他走上黑沉沉的大路,握紧拳头晃了两晃,嘟嘟哝哝地骂了一句,随后又发出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狞笑,重新在桌旁坐下来,不一会儿就被一份《通缉令》的饶有趣味的版面深深地吸引住了。

    与此同时,奥立弗-退斯特正走在去书摊的路上,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与那位快活老绅士相隔咫尺。在走进克拉肯韦尔街区时,他稍稍走偏了一点,无意中拐进了一条背街,走了一半才发现错了,他知道这条路方向是对的,心想用不着折回去,所以依旧快步往前赶,那一叠书夹在胳膊下边。

    他一边走,一边寻思,只要能看一眼可怜的小狄克,无论要他付出多大代价都行,自己该会感到多么高兴多么满足啊,狄克还在挨打受饿,在这一时刻兴许正在伤伤心心地哭呢。就在这时,一个年轻女子高声尖叫起来,吓了他一大跳。“喔,我亲爱的弟弟!”他还没来得及抬头看清是怎么回事,便有两条胳臂伸过来,紧紧搂住了他的脖子,迫使他停住了脚步。

    “哎呀,”奥立弗挣扎着嚷了起来,“放开我。是谁呀?你干吗拦着我?”

    搂住他的这位年轻女子手里拎着一只小篮子和一把大门钥匙,用一大串呼天抢地的高声哭喊做了回答。

    “呃,我的天啦!”年轻女子叫道,“我可找到他了!呃!奥立弗!奥立弗!你这个顽皮孩子,为了你的缘故,我吃了多少苦头。回家去。亲爱的,走啊。噢,我可找到他了,谢谢仁慈厚道的老天爷,我找到他了!”少妇这么没头没脑地抱怨了一通,接着又一次放声大哭,歇斯底里发作得怪吓人的,有两个这时走到近旁的女人不由得问一个头发用板油擦得亮光光的肉铺伙计,他是不是该跑一趟,把大夫请来。肉铺伙计——他本来就在旁边看,那个样子即便不说是懒惰,也属于游手好闲——回答说,他认为没有必要。

    “噢,不用,不用,不要紧,”少妇说着,紧紧抓住奥立弗的手。“我现在好多了。给我回家去,你这个没良心的孩子!走啊!”

    “太太,什么事?”一个女人问道。

    “喔,太太,”年轻女子回答,“差不多一个月以前,他从爸妈那儿出走了,他们可是干活卖力,受人尊敬的人。他跑去跟一伙小偷坏蛋混在一起,妈的心差一点就碎了。”

    “小坏蛋!”一个女人说道。

    “回家去,走啊,你这个小畜生。”另一个说。

    “我不,”奥立弗吓坏了,回答说,“我不认识她。我没有姐姐,也没有爸爸妈妈。我是一个孤儿,住在本顿维尔。”

    “你们听听,他还嘴硬!”少妇嚷嚷着。

    “呀,南希!”奥立弗叫了起来,他这才第一次看清了她的脸,不由得惊愕地往后退去。

    “你们瞧,他认出我来了!”南希向周围的人高声呼吁,“他自己也糊弄不过去了,哪位好人,劳驾送他回家去吧,不然的话,他真要把他爹妈活活气死,我的心也要给他碾碎了。”

    “这他妈什么事啊?”一个男人从一家啤酒店里奔了出来,身后紧跟着一只白狗。“小奥立弗!回到你那可怜的母亲那儿去,小狗崽子!照直回家去。”

    “我不是他们家的。我不认识他们。救命啊!救命啊!”奥立弗喊叫着,在那个男人强有力的怀抱里拼命挣扎。

    “救命!”那男人也这么说,“没错,我会救你的,你这个小坏蛋。这是些什么书啊?是你偷来的吧,是不是?把书拿过来。”说着,他夺过奥立弗手里的书,使劲敲他的脑袋。

    “打得好!”一个看热闹的人从一扇顶楼窗户里嚷嚷着,“非得这样才能叫他知道点厉害。”

    “没错!”一个睡眼惺忪的木匠喊道,冲着顶楼窗回投过去一道赞许的眼色。

    “这对他有好处!”两个女人齐声说。

    “而且他也是自找的!”那个男人应声说道,又给了奥立弗一下,一把揪住他的衣领。“走啊,你这个小坏蛋!嘿,牛眼儿,过来!看见没有,小子,看见了没有!”

    一个苦命的孩子,大病初愈身体虚弱,这一连串突如其来的打击搞得他晕头转向,那只狂吠的恶犬是那样可怕,那个男人又是那样凶横,再加上围观者已经认定他确实就是大家描述的那么一个小坏蛋了,他能有什么办法!夜幕已经降临,这儿又不是一个讲理的地方,孓然一身,反抗也是徒劳的。紧接着,他被拖进了由无数阴暗窄小的胡同组成的迷宫,被迫跟着他们一块儿走了,速度之快,使他大着胆子发出的几声呼喊变得完全叫人听不清。的确,听得清听不清都无关紧要,就算是很清楚明白,也不会有人放在心上。

    煤气街灯已经点亮。贝德温太太焦急不安地守候在敞开的门口,仆人已经二十来次跑到街上去寻找奥立弗。客厅里没有点灯,两位老绅士依然正襟危坐,面对放在他俩之间的那块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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