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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莫里斯的解释

    莫里斯.芬克和往常一样,一副无所不知的神情。我刚跨出房门,就在走廊里碰见了他。我们互致早安时,突然听到一声教堂的钟响。这是我第一次注意到这声音,悠远,但很清晰,从弗兰特布西大街方向传来。南方礼拜日那令人感动的怀旧情怀顿时涌上我的心头。这有些出乎我的意外,因为在我印象中,犹太教堂是没有钟楼的。我闭上眼睛,停了一会儿,听那钟声慢慢消逝,脑子里出现了潮汐镇那砖木结构的可爱的天主教堂,孩子们腿上装饰着花纹,手里拿着希伯来历史书和问答式的犹太教义,虔诚地来到长老会教堂演出。我睁开眼睛时,莫里斯解释说:"不,这不是犹太教堂,是德国新教教堂,就在教堂街和弗兰特布西大街上。他们只在礼拜日敲钟。有一次,他们做礼拜时,我正好路过那儿。他们一直在唱那首《基督爱我》的颂歌或这一类的东西。那些德国新教的女人很不错,但大部分看起来都需要输点血,变得肉感一点。"他淫猥地哼了一声,"那墓地也很不错。夏天那儿很凉快,有些放荡的犹太青年晚上到那儿去寻欢作乐。"

    "布鲁克林好像什么人都有,是吗?"我问。

    "对,什么宗教信徒都有。犹太人,爱尔兰人,意大利人,德国新教徒……什么人都有。战后还有很多黑人涌进这里,威廉斯堡、布郎斯威克、贝德福德斯塔卫森特等等都来了很多。他妈的猿猴。我就这样叫他们。伙计,我太恨他们了。猿猴!啊啊啊……"他咧开嘴,把牙齿尽可能地往外伸,扮了一个猴子的鬼脸。他这样做的时候,楼上苏菲的房间里传出汉德尔的《水的乐章》那庄严神圣的旋律,还隐约传来内森的笑声。

    "我猜你已经见到了苏菲和内森。"莫里斯说。

    我说:"是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见过了。"

    "你觉得内森这人怎么样?他没有吓坏你吧?"那双无神的眼睛突然一亮,声音一下子变得神秘起来,"知道我对他的评语吗?他是假人,是那种活着的假人。"

    "假人?"我说,"假人是什么?"

    "唔,我也说不清,就是犹太教……应该怎么说呢?不是那种真的教徒,而是一种怪物,一种人造的怪物,就像弗兰克斯坦[1],明白吗?就是犹太教的教士们用粘土之类的东西做成的假人,但是你却控制不了他。我的意思是说,有时候他像平常人一样,没什么特别,但有时他就像他妈的怪物。这就是假人。这就是我对内森的评语。他的行为整个儿就是他妈的一个假人。"

    我还是没有完全搞懂。我要莫里斯再详细阐述一下他的那套理论。

    "唔,今天早上很早的时候,大概七点半或八点钟,我想你还在睡觉,我看见苏菲进了内森的房间。我的房间就在对面,所以看得很清楚。昨晚我听见他们打架了,所以我知道内森不在。猜猜我看见什么了?我看见苏菲在哭,声音很低,一直哭个不停。她进去时没关门,直接就躺下了。你猜她躺哪儿了?床上?不,就躺在他妈的地板上。她穿着睡衣,像个婴儿一样蜷曲着身体。我看了她好一会儿,有十分钟吧,也许有十五分钟那么久。我想她真是疯了,就那样睡在内森的房间里。突然,我听见街上有辆车开了过来,往窗外一看,是内森。他进来时你听见了吗?他弄出了很大的声音,又是跺脚又是摔门,嘴里还嘟嘟囔囔地说个不停。"

    "不,我当时睡得正香。"我回答说,"能打扰我的声音只出在这儿——火山口,就像你所说的,从头顶上垂直传下来的,房间里其他地方的响动我听不见。谢天谢地!"

    "也许吧。内森上楼后径直走到他的房间。他走进门,苏菲缩成一团躺在那儿。他走到她身边,站在那儿。她醒着。他说,滚出去,你这婊子!苏菲一言不发,就躺在那儿哭。内森又说:你给我从这儿滚出去,婊子,我马上就要走了!苏菲还是一言不发,一个劲儿地哭啊哭。这时内森说:我数到三,婊子。要是你还不从这儿消失,我就把你这骚货踢个半死。然后他开始数数。她仍然一动不动。于是他弯下身子,开始拚命打她。"

    "她还是那样躺着?"我打断他。我真希望莫里斯没有告诉我这些。我的胃一阵翻腾。尽管我从来没有暴力倾向,但此时我差点就要冲上楼去,在《水的乐章》激昂欢快的旋律中,用椅子把他的脑浆打出来。"你是说那姑娘躺在那儿,他就那样打了她?"

    "对啊。他不停地打她,下手很重,不停地抽她耳光。"

    "你怎么不阻止他?"我问。

    他犹豫了一下,清了清喉咙,说:"唔,要是你想知道,我就告诉你。也许我有些怕死,不过你看,我身单力薄,只有五英尺半高,而内森他妈的是个大块头。不过我当时确实想过报警。苏菲开始呻吟起来,她的脸被打得很厉害。我决定下楼去给警察打电话。当时我没穿衣服——我睡觉时不喜欢穿衣服,于是我跑到衣柜那儿找浴衣和拖鞋。我想尽量快点,我真怕他会杀了她。我耽搁了大约有一分钟,找不到该死的拖鞋,等我回到门口时,你猜怎么着?"

    "我猜不出。"

    "这回,事情整个儿变了个样。就是说,完全反过来了。明白吗?这时,苏菲盘腿坐在地板上,内森蜷缩成一团躺在那儿。他的头就埋在苏菲的两腿之间。我不是说他在啃吃她,他正在哭呢!他把头埋在她的腿上,哭得像个孩子,苏菲一直用手抚摸着他的黑发,轻声说:好了,好了,没事了。我听见内森说:噢,上帝,我怎么会那样对你?我怎么会伤害你?诸如此类的话。他接着又说:我爱你!苏菲,我爱你!而她只是说:好了,好了。还发出轻轻的抽泣声。而他在她腿上蹭着他的鼻子,一遍又一遍地哭喊着:噢,苏菲,我太爱你了!噢,我差点把早饭都吐出来了。"

    "后来呢?"

    "我再也看不下去了。等他们哭够了从地板上起来后,我就出去了,买了一张报纸,到公园去看了一个小时。我再也不想关心他们的事儿了。明白我的意思吗?我想说……"他顿了一下,眼睛盯着我,想知道我对这场恶魔般的闹剧的反应。我没做声,于是莫里斯下结论似的说:"一个假人。整个儿他妈的一个假人。"

    我怀着满腔怒火往楼上走去。我一直在对自己说,我不能和这两个疯子搅和在一起。尽管苏菲已牢牢抓住了我的心,尽管我很孤独,但我敢保证,在他们那里寻求友谊真是太傻了。这不仅因为我害怕卷入他们反复无常的打闹中,还因为我必须面对一个严峻的现实:我,斯汀戈,还有别的事要干。我到布鲁克林来是为了"写出我的作品"来,正如亲爱的老范内尔说的那样,而不是在一幕折磨人的言情剧里充当一个电灯泡的角色。我决定告诉他们,我不打算和他们一起去康尼岛,然后,我将礼貌而坚决地把他们从我的生活中赶出去。我要让他们明白,我孤寂的心灵还从未被如此打乱过。

    我敲门进去,正好唱片也放到了最后的乐章,游艇在泰晤士河上转弯,那欢快的号角声渐渐远去消逝。苏菲的房间顿时令我一震。虽然我知道自己的审美眼光不怎么样,可以说对装饰没什么鉴赏力,但我知道苏菲在与那无穷无尽的粉红色的斗争中占了绝对的上风。她没让那粉红吞没,而是恰恰相反,她让整个房间充满了更多的色彩,桔红,翠绿,还有红色……这儿是色彩鲜艳的淡红色书柜,那儿是杏黄色的床罩,温馨的颜色足以把那海军伪装色彻底浸蚀掉。我不禁想要放声大笑。还有花,到处摆放着鲜花——黄水仙、唐菖蒲、郁金香,放在桌上的花瓶里或插在墙上,满屋都是花的芳香。不过,这与病房的满室鲜花不同,有的只有喜庆的气氛,与整个房间欢快明亮的颜色融为一体。

    这时,我突然注意到屋子里没有苏菲和内森的影子。正纳闷着,一阵咯咯的笑声从房间一角的一个日式屏风后传出,苏菲和内森手拉着手,脸上带着微笑,穿着一身我从未见过的最古里古怪的戏装一样的衣服,踩着慢节拍的舞步,从屏风后走了出来。他们好像在以身作则地倡导一次服装复古运动:内森穿着一件灰白条纹的法兰绒双排扣上衣,是十五年前威尔士王子时代流行的款式;苏菲则是一件青色的打着褶皱的缎子衬衣,也是那个时代的样式,一件白色轻质马尼拉麻的茄克,一顶勃郎第贝雷帽斜扣在头上,刚好压住眉毛。两个"出土文物"令我大吃一惊。但这些衣服显然不是旧货,它们十分合身,只可能是定做的,而且十分昂贵。相形之下,我觉得自己有些寒碜,一件白衬衣,袖子还往上卷着,还有那条宽重下垂的休闲裤。我一下子觉得自己十分可怜。

    "不必介意。"过了一会,内森说,一边从冰箱里拿出一夸脱装的啤酒,苏菲拿出乳酪和饼干。"不必为你的穿着烦心。你不必为我们这身心血来潮的穿着弄得不舒服。"我愉快地一下子倒在椅子里,完全忘了我是来结束我们之间的短暂友谊的。是什么使我改变了主意,我自己也解释不清。我想应该有很多原因:这令人愉快的房间,意想不到的令人捧腹的服装,啤酒,还有内森急切的悔过心,以及苏菲的不幸在我心里引起的同情——所有这一切让我的决定消失殆尽。于是我又很愉快地成了他们的电灯泡。"这是我们的一个爱好。"内森在恬静的旋律中继续解释着。苏菲还在厨房里忙碌着。"今天我们穿的是三十年代早期的衣服,但我们还有二十年代的,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快乐的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甚至更早时期的服装。我们只是在周末穿一下。"

    "别人不盯着你们看吗?"我问,"这衣服很贵吧?"

    "他们当然要盯着看。"他说,"那正是好玩的地方。有时候,像穿着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全套服装时,我们甚至能引起一场混乱。至于说价钱嘛,并不比一般的衣服贵多少。富尔顿大街有一个裁缝,可以照着我提供的样板做出我们想要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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